第一章  总则

1.依据《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。

第二章  组成

2.本实验室工作人员,包括试验人员和研究人员;研究人员(包括固定人员、客座人员、研究生)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。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(如学术交流、清洁大扫除等)。

章  权利和义务

3.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,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。经设备仪器管理人员许可后才可以操作相关设备。

4.发现仪器有故障者,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,以便及时维修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,由违犯者个人或所在课题组承担全部维修费。

5.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,未经许可不得外传,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,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。

6.各种财产包括仪器、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,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,并负责带回。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,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。

7.管理人员应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,严格按照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办事,负责好课题及经费管理,安排好后勤工作,管理好仪器设备,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;积极组织学术交流活动,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评议、验收、评估等工作。

8.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,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,更不得未经同意,用本室仪器设备为室外人员做实验。

9.每位人员应爱护公共卫生,保护实验室整洁;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,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、污物等。

10.办公室人员实行正常的上下班制,无故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勤。凡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均应请假。

11.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,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。

第四章  其它事项

12.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实验室所有。